尊重退休职工,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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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政策的几点认识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政治报告中要求全党:“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这是我国新时期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党委和行政不可等闲视之的重要工作,正是基于此,我校党委和领导从全局考虑,统筹协调,于今年初调整成立了武汉体育学院离退休工作委员会,以整合和调动学校资源,促进学校离退休工作更上一层楼,同时,也必然从根本上提升学校党委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对离退休工作的认识,提升全校教职员工对老年人应有的关爱和感情。
老年人是人生最为可宝贵的生命阶段,是人生收获后的休闲期。在我国,老年人的生活既要体现老年人的生存价值和尊严,更要跟上时代的文明和社会进步的节拍,使老年人尽享夕阳的辉煌和壮美。长期以来,从事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一直是世界各国都不敢忽视的问题,尤其是日益步入老龄社会的今天,更其如此。世界上经济较发达国家的老年人生活保障上是以“养老金”为主,辅以医疗保险等。而我国与发达国家不同,我国是在经济实力不够雄厚,尚处于向现代化全面迈进的发展期就开始步入老年型社会,我国的老年人绝大多数经历过三座大山重压的苦难和建立新政权的革命战争年代,他们中的许多人为了人民的解放出生入死,为推翻三座大山的压迫和建立一个崭新的中国浴血奋战。新中国成立后,为在“一穷二白”基础上奠定社会主义物质基础又长期在“低工资、多就业”政策下为巩固新生的红色政权,为强大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默默奉献,创造和积累了巨大的社会财富。近三十年的低工资、近三十年的无私积累与奉献,为国防建设、工农业生产、科技发展和文化、体育、卫生及社会福利事业等方面创造出辉煌业绩。可以说,没有前一辈人近半个世纪的辛勤劳动,也就没有今天的社会发展。我国过去虽然没有实行个人交纳养老保险金制度和医疗保险金制度,但这些基金在他们长期的劳动中是以社会劳动成果的形式在积累,只是“交纳”方式不同而已。因此,我国老年人的收入保障和各种合法权益的维护,必须由国家、政府、社会义不容辞地来承担,全社会应达成“现在对离退休人员的赡养是现职劳动者对上一代人所付养育费的延期偿还”的共识,这就是我国老年事业的最根本的任务。同时,把老年社会保障工作落到实处是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
有的同志对党和政府的老年人政策不理解,认为:“退休职工已退出劳动岗位,给他们发退休金只是一种照顾,不应计较多少!”这种说法不正确,似乎人一退休就单纯地成了照顾的对象。其实退休只是退出正规劳动就业岗位,许多人以各种形式散发着“夕阳”的光照,还在发挥着人生的“余热”,他们担负着各种各样的劳动工作,包括最大量最普遍的家务劳动和带教儿孙后代的教育工作。这些工作也是社会工作的一部分,也是重要的。
事实上,退休金不是什么人的恩赐,它是退休职工劳动时期劳动报酬的延期支付。从劳动就业角度看,人的一生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从人出生到进入劳动岗位之前的生长(准备)阶段;加入劳动大军到退出岗位的劳动生产阶段;退出劳动队伍到去世的退休休闲阶段。可见,这三个阶段对任何一个人都是一视同仁,公平合理,任何人都不可能例外,任何人都在其劳动生产阶段为社会创造着财富,社会也理所当然的应付其劳动准备期、老年休闲时提供保障和服务;事实上退休职工的退休金计发标准,是依据人们在劳动生产阶段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基础,体现着按劳分配规律的要求。那种认为发给退休人员退休金是照顾,是恩赐的观点是错误的。说到底,退休金是退休职工劳动生产阶段自己生产的,它不包含任何占有他人劳动的因素。因此,不能把增加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视为一种负担。
党和国家的“共享”政策再清楚不过地告诉我们:退休人员有权利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现今社会发展成果包含退休职工过去的劳动贡献。生产力是具有历史继承性的,今天的劳动者总是在继承过去的劳动者,即退休职工创造的生产力基础上发展的。没有过去劳动者提供的积累,社会就难以进行扩大再生产,经济就难以迅速发展。
这里还必须强调,为了更快摆脱旧中国留下的“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我国曾长期实行低工资制度,几代前辈劳动者为国家做出了可贵的牺牲。进入改革开放年代,特别是上世纪
90
年代,职工名义货币工资增长较快,但由于碰到高通胀,实际工资增长并不多。这些因素使得退休职工,特别是较早退休职工的退休金水平偏低。从上世纪
90
年代后期起,我国经济进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时期,在职职工工资增长也较快,生活质量有了全面提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没有忘记广大退休职工,特别是那些长期过着艰苦生活,为今天社会较快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较早退休人员,多次增加他们的退休金,让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经济上的公平分配是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收入差距扩大,会使经济上比较困难的群体产生对社会的不满,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收入差距扩大,也会制约社会有效需求的增长,最终妨碍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中的矛盾较多”,应“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努力缓解“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缓解收入差距扩大,关键在于要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在经济生活中把效率放在第一位,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领域把公平放在第一位,从而,创造既有利于先进生产力发展,又有利于共同富裕的分配制度。缩小或消除收入差距,最常见的手段是依靠社会政策进行再分配。也就是说,一方面通过政府税收和转移支付政策,对收入进行二次分配,调节收入在不同人群之间的分配关系。另一方面,通过政策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机制,通过构建社会安全网保护弱势群体。
所以,采取积极态度,尊重退休职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加快退休金制度的改革,提高他们的退休金水平。是党和国家的既定方针和政策,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和工作。事实上,当前执行的各项具体措施,如提高离退休金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并随物价上涨而浮动,个人所得税累进制度,养老金与收入水平逆向联系的原则,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比例都是这一政策的具体体现。
因此,用我们正确的认识保证党中央“共享”政策确切地落到实处,对于各级领导来说,既是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谁都会老的,这是人生自然法则,也是历史发展规律,关爱老年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离退休工作处
周惠生
2010
年
7
月
8
日